来源:人民日报评论
拿着一家医院的检查报告,换一家医院就诊,即便是看同一种病,常常还需要把相同项目的检查再做一遍。这样的就诊经历,不少患者都遇到过。检查检验结果不互认,既增加了患者的就医成本,又降低了全社会医疗资源利用效率。这样看起来实在不划算的事情,引发患者疑惑,“都是机器出的结果,为啥不互认”?
不同医院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不认可,这一现象由来已久。相关部门也先后多次出台举措,推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。2022年3月1日,国家卫健委、国家医保局等制定的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,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“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,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,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,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,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”的原则,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。